上海一44岁已婚男子,看上健身房24岁前台小姑娘,之后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系,13个月时间男子多次转账,还给她买包、买鞋、买手镯。男子妻子发现此事后将健身房前台告到法院,要求其返回46万元,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事情要从2023年10月说起,44岁的王某是上海本地人,有着稳定的家庭和收入,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去家附近的健身房健身。
也就是在这家健身房里,王某第一次见到了当时24岁的前台黄某。黄某是从四川来上海打工的姑娘,年轻漂亮,性格软糯,王某第一眼见到她,就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从那之后,王某去健身房的频率从每周两三次,变成了每天必到。他借着办业务、问问题的由头,天天找黄某搭话,今天送杯奶茶,明天帮忙搬东西,各种殷勤不断。
黄某一个人在上海打拼,工资不高,面对出手大方、处处照顾自己的王某,很快就放下了防备。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突破了道德底线,发展成了不正当的情人关系。
为了方便和黄某见面,王某专门在健身房附近给黄某租了一套公寓,每月5500元的房租,全由他一人承担,两人也多次在这间出租屋里发生关系,可王某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管白天和黄某在一起多久,晚上必须回自己家,从来不在出租屋过夜。
在之后整整13个月的时间里,王某为了维持这段关系,花钱更是毫不手软。
微信里520、1314这种带有特殊含义的红包,他发了不计其数,日常大额转账更是随随便便就转出去,除此之外,他还给黄某买名牌包包、大牌鞋子、黄金手镯,就连黄某的日常开销、话费账单,大多也都是王某买单。
王某自以为把这件事瞒得严严实实,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2025年初,王某的妻子魏某在核对家里账目时,发现丈夫的银行卡、微信流水里,有大量去向不明的支出,还有很多奢侈品消费的单据。
魏某当场就起了疑心,拿着流水追问王某。眼看瞒不下去,王某只能把自己和黄某的事情全盘托出。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东窗事发后,王某没有半点维护黄某的意思,当场就跟妻子认错求饶,转头就和魏某站到了统一战线,把自己给黄某花的每一笔钱,全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魏某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找黄某当面对峙,而是直接收集了王某所有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聊天录音等证据,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黄某返还这13个月里,王某赠与她的46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人当时都觉得,这些钱是王某自愿送给黄某的,魏某想要全部要回来,难度肯定不小,甚至还有人觉得,法院最多只会判返还一半的钱款。
可庭审现场的情况,直接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庭审当天,王某作为共同被告出庭,全程完全站在妻子魏某一边,明确表示同意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对魏某主张的所有事实和理由全部认可,还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更多能证明赠与事实的证据。
而作为被告的黄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既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提交任何答辩意见,直接放弃了所有抗辩的权利。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魏某主张的46万余元里,有11万余元因为没有明确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无法证实是王某赠与黄某的款项,所以没有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认定,王某在13个月里,实际赠与黄某的钱款总额为356241元。
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更是给了所有人一个明确的答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妻子魏某同意,为了维持婚外不正当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黄某,这个行为不仅侵犯了魏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还违背了公序良俗和婚姻忠诚义务,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同时,结合两人的聊天记录、年龄差距等证据,能够认定黄某对王某已婚的事实是明知的,不属于法律上的善意第三人,基于无效赠与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额返还。
最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王某对黄某356241元的赠与行为无效,黄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魏某全额返还356241元,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也全部由黄某承担。
判决作出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这份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引发了无数网友的热议。很多人都说,这个判决真的太解气了,黄某本以为能靠着这段关系走捷径,结果13个月的时间,竹篮打水一场空,钱一分没落下,还要倒贴利息和诉讼费,连工作都丢了,实在是得不偿失。
也有人说,这件事也给所有已婚人士提了个醒,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某个人的私房钱,不是想怎么花就能怎么花的。婚姻里的忠诚义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底线,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最终都只会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