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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这话能冲上热议,根子不在“大家不想做好事”,根子在“做好事太容易倒霉”。近一两年,类似事一件接一件冒出来。
 
就在今年3月,江西赣州宁都县的一家诊所里,就上演了一幕让人寒心的戏码。一位依靠轮椅出行的残疾老人,在诊所附近的机动车道旁意外滑落倒地,当时有不少路人驻足,却没人敢上前扶一把。
 
不是大家冷漠,而是真的怕了。好在诊所的店主夫妇医者仁心,没多想就安排店员去搀扶,老板娘还特意拿出手机,全程录下了整个救助过程。谁能想到,这好心好意的举动,换来的不是感谢,而是兴师问罪。
 
没过几分钟,被扶起的老人就操控轮椅冲到诊所门口,对着店主夫妇大喊大叫,说他们扶得太慢,没尽到紧急救助义务,甚至扬言要砸了人家的诊所,让他们开不下去。
 
店主夫妇反复解释,当时正在接诊患者,已经第一时间安排人去帮忙了,可老人根本不听,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没办法,店主只能报警求助。警方调查后通报,这位老人长期酗酒,事发时意识模糊、言行失控,他的所有主张都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可即便这样,处理结果也只是口头劝导,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惩罚。大家不妨想想,如果当时店主没有录像取证,后果不堪设想,大概率会被老人缠上,百口莫辩,说不定还得被迫拿出一笔“补偿款”才能了事。
 
这样的事,真的不是个例。去年5月,江苏南京的杨先生骑摩托车时,看到一位老人骑电动车摔倒在地,满脸是血,周围围了不少人却没人敢扶。杨先生心善,打开骑行记录仪后就上前帮忙,还帮老人联系家属。
 
结果老人的儿子赶到后,不分青红皂白就指责杨先生是肇事者,要求他赔偿医药费,还扬言不赔钱就报警、发帖曝光。好在当时有路人作证,警方调取监控后也证实,老人是因为醉酒驾驶失控摔倒的,和杨先生没有半点关系。
 
最后老人家属倒是道歉了,但杨先生心里的委屈,恐怕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抹平的。本来是做好事,却要被冤枉、被威胁,换做是谁,下次再遇到这种事,都会犹豫一下吧。
 
还有更让人揪心的,湖南一位尹先生带儿子去医院看病,路遇一位推车老人摔倒,他毫不犹豫地上前帮忙,结果被老人家属一口咬定是肇事者,要求赔偿3万元,还威胁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事发地点没有监控,尹先生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精神恍惚地奔波了十多天,最后在一个隐蔽的角落找到了监控,才洗清了冤屈。
 
而老人家属看完证据后,就扔下一句“对不起”,转身就走,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补偿,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这就是大家不敢做好事的根源——做好事没有保障,可一旦被讹,就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要么花钱消灾,要么耗费时间精力自证清白,甚至可能身败名裂。而讹人的一方,哪怕没有任何证据,也几乎不用付出什么代价。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玫瑾教授的建议才会瞬间冲上热议。作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刑侦专家,李教授的建议可不是随口一说,而是基于大量真实案例的理性思考。
 
她明确建议,只要是扶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而老人又拿不出任何证据的,就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严惩,就算达不到判刑的标准,也要处以高额罚款。这个建议,说出了无数人的心声。
 
可能有人会说,老人年纪大了,何必这么较真?可大家别忘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龄从来都不是讹人的“保护伞”。最高法早就明确规定,实施“碰瓷”,捏造事实索要财物,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按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那些讹人的老人和家属,之所以敢这么肆无忌惮,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如果真的能落实李玫瑾教授的建议,让讹人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要么被判刑,要么被高额罚款,看谁还敢拿好心人的善意当敛财的工具。
 
我们从来都不缺善良的人,缺的是保护善良的机制。当做好事的人不用再担心被讹,不用再小心翼翼地先取证、找证人,不用再为自己的善意买单,相信越来越多的人,都会愿意伸出援手。
 
毕竟,没人愿意看着人心变冷,没人愿意生活在一个“不敢扶、不能扶”的社会里。希望李玫瑾教授的建议能早日落地,用法律为善意保驾护航,让每一个做好事的人,都能心安理得、毫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