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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44岁已婚男子,看上健身房24岁前台小姑娘,之后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系,13

上海一44岁已婚男子,看上健身房24岁前台小姑娘,之后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系,13个月时间男子多次转账,还给她买包、买鞋、买手镯。男子妻子发现此事后将健身房前台告到法院,要求其返回46万元,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在上海,有一桩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案最近闹得沸沸扬扬,主人公是44岁的已婚男子王某,他在2023年10月去健身房锻炼时,认识了24岁的前台姑娘黄某。


黄某年轻漂亮,是四川人,王某对她是一见钟情,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又是送礼又是套近乎,两人很快就跨过了底线,成了情人。


虽然王某有家室,但黄某对此并不在乎,为了方便约会,王某在外面租了房子,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家”,两人在这个小窝里像夫妻一样生活,背地里互称“老公”“老婆”。


在长达13个月的交往里,王某对黄某那是相当大方,不仅包办了房租,还经常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给黄某发零花钱和生活费,少则几千块,多的时候一笔就转好几万。


此外,只要黄某看上的名牌包、名牌鞋或者金手镯,王某都毫不手软地买单。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2025年年初,王某的妻子魏某在翻看丈夫手机时,意外发现了这些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和密密麻麻的转账账单。


魏某并没有选择大吵大闹,而是默默收集了所有的转账流水、购物凭证和聊天证据,2025年3月,魏某直接把黄某告上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把这13个月里从丈夫那儿拿走的467913元一分不少地退回来。


到了法庭上,王某表现得非常配合,当场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也同意妻子的诉求,希望能把钱追回来,而被告黄某却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提交任何书面答辩。


法院审理这起案子后认为,王某在还没离婚的情况下,没跟老婆商量就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养情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婚姻的忠诚,也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更侵犯了魏某作为妻子的财产权利,所以,王某把这些钱赠送给黄某的行为从法律上讲是无效的。


不过,法律判案最讲究的就是证据。魏某虽然主张要回46万多块钱,但法院仔细查对发现,只有其中的356241元是有明确的转账记录、发票单据支撑的。


剩下的那11万多块钱,因为有些是现金给的,或者是缺了完整的消费凭证,没法板上钉钉地证明就是王某给黄某花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法院最后只支持了证据充足的那部分。


2025年7月,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王某赠送给黄某的356241元无效,黄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的10天内,把这笔钱还给魏某。


不仅如此,还得按照银行的利息标准,把这笔钱占有期间产生的利息也一并付了。


这个结果传开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没能全额追回来有点可惜,但更多的人认为,这判决已经很有力了,至少让黄某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黄某来说,原本以为找了个大方的“靠山”,结果到头来不仅要把吃进去的吐出来,还要赔上利息,名声也彻底臭了。


而对王某来说,这回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家庭关系降到冰点,还没了面子和票子。


这件事其实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婚姻里的钱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的,那是两口子的共同财产,谁要是想拿着家里的钱去外面搞歪门邪道,最后很可能落个钱财两空、法律严惩的下场。


同时也要明白,法律保护的是证据,不管是维权还是打官司,留好转账和消费凭证才是硬道理。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直播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