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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高兴的太早了!”4月13日,法国国民议会170票全票通过“文物归还法案”,法

“别高兴的太早了!”4月13日,法国国民议会170票全票通过“文物归还法案”,法国将归还1812-1972年间殖民掠夺的文物。消息出来后,很多网友高兴的欢呼法国从圆明园抢走的宝贝可以回家了。

法国国民议会于4月13日以170票赞成、零反对通过了一项新的文化遗产归还法案,旨在建立一个制度化的机制,让因殖民扩张等非法占有行为而远离原产国的文化财产,可以依据这一法律程序被归还。

此前,这一提案已获得法国参议院的支持,实现议会两院一致通过。这在西方主要殖民强国中,是一个相对罕见的制度性尝试。该法案涵盖了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通过各种方式取得的外国文化财产,并计划逐年公布疑似非法获取的文物清单。

从法国官方发布的法案内容看,其核心是简化归还程序。在过去,法国公共博物馆收藏的文物由于“公共财产”原则,不允许轻易转移;每件物品若要归还,都必须通过专门立法,程序繁琐。所以新法案更像是给这套老旧机制加装了“快捷键”,允许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而非单件立法的方式推进归还请求。

这个法案在国际上被认为有可能成为其他国家借鉴的范本。过去几年,法国文化机构已经进行了个别归还实践,比如向贝宁归还皇家艺术品、向科特迪瓦归还传统鼓具等象征性案例,这些例子经常被视为新法案可能落地的前奏。

法案也设定了几个关键条件:归还请求必须由原产国政府提出,并承诺会对文物给予妥善保护和向公众开放;部分类别的文物,如战争战利品或具有特殊保护状态的遗产,在法律解释层面可能有例外或排除。

尽管有上述法律推进措施,社交媒体和新闻评论里依然有不少误解,特别是关于圆明园流失文物的部分引发热议。圆明园被毁损、文物流失的历史事件是在十九世纪中期发生的,当时列强包括法国、英国等参与了侵略行动。

许多流失的文物分散在世界各地、私人收藏和拍卖市场。即便法案出台,要将这些物件一一确认为非法掠夺的物证,并纳入归还程序,仍然困难重重。一件件追溯其来源和归属,对于原产国而言,既需要详尽的历史资料,也需要与持有者进行漫长的协商。

另外,这项法案设置了时间上限,即只涉及到1972年之前的文化财产,这一截止时间参照了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有关防止非法文物交易的国际公约生效时间。这意味着很多更早以前流失的遗物,特别是十九世纪的案件,能否被包含在内,可能仍取决于法律解释和外交推动的力度。关于这类历史遗失物件的归还请求,往往要在国际法基础上提出,并伴随双方长期的谈判与资料核对。

在执行层面,法国本国的专家和博物馆界也并非一致看好新法案的实施效果。一些业内人士指出,法案通过固然是开端,但后续如何落实、如何建立稳定透明的归还清单机制、如何平衡文化研究与归还保护之间的关系,都是现实中不可规避的问题。归还流程需要法国政府、国际机构、原产国之间建立多边对话机制,而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不可忽视的是,这个法案并不意味着历史遗失的所有文化瑰宝都会在近期内“成行归国”。尤其是像圆明园这样的大型历史文化遗产流失案,所牵涉的数量之多、流散地域之广、所有权证明的难度之大,都让人不得不先放稳情绪,再来理性思考这一进程可能的步伐和阶段性目标。

因此,尽管法国新法案在制度层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期待圆明园流失文物马上“坐火车回家”,恐怕还需更多时间和更细致的法律实践。文物归还问题本身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法律和外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