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最高可以判死刑。在日本,拐卖儿童的人,可能连牢都不用坐。奇葩吧?事实还真这么个情况!
“梅姨”落网最近又上了热搜。那些被拐的孩子,有的找回来了,有的永远留在了不知道哪个角落。
对人贩子0容忍的国度,我们至今保留了最高死刑的律法,这个国家在用最重的刑罚告诉他们:你敢动别人的孩子,就拿命来换。
可如果同样的案子发生在日本呢?
“日本刑法第224条规定,略取或者诱拐未成年人的,处3个月以上7年以下惩役。第225条规定,以营利、猥亵或者对生命、身体进行加害为目的,略取或者诱拐他人的,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惩役。
你没看错,最高才10年,情节轻的可能连坐牢都不用!
这还不是最离谱的。
日本是全球人口贩卖的主要目的地之一。性产业规模高达10万亿日元,支撑这个产业的,是从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地被贩卖来的儿童、女性甚至是男性。她们被欺骗、被恐吓、被控制,到了日本之后,护照被没收,人身自由被限制,被迫在那些“正规营业”的场所里工作。
而日本的法律是怎么对待她们的?
《卖春防止法》不处罚买春的人,只处罚“促成卖春的行为”。那些被贩卖来的女性,如果被警察抓到,反而会因为“公开招嫖”被逮捕、被起诉、被遣返。而真正贩卖她们的人,最多判一年。一年,还不够这些人赚回一个月的利润。
至于那些强迫她们发生性关系的顾客和老板?理论上可以定强奸罪,但在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很难。因为要定强奸罪,必须有“暴力或威胁”,而且程度要严重到“受害者极难反抗”。
问题是,这些女性早已经被恐吓过了,根本不需要在每次交易前再动一次手。于是,强奸罪不成立。那些男人付了钱,走了,什么事都没有。
这就是日本的逻辑。你的孩子被带走了?那是家务事。你被卖到了这里?那是你自己来的。你被迫接客?那是你自愿的。
这个国家有全世界最干净的街道,最准时的电车,最礼貌的服务员。但在这些体面的表象下面,藏着的是对最底层人群的冷漠。
那些被拐走的孩子,那些被贩卖的女性,那些被剥夺了亲权的父母——他们不是日本人眼中的“自己人”,所以他们的事,不算事。
真正可怕的,不是恶,是大多数人觉得,这跟自己没关系。
一个社会对待弱者的方式,才是它真正的底色。法律可以很体面,街道可以很干净,但如果一个被拐走孩子的父亲求助无门,一个被贩卖的女性无处可逃,那这个社会的体面,就是假的。
我们总说日本是“发达国家”,是“文明社会”。但文明不是看你在最光鲜的时候做了什么,是看你在最不堪的事情面前,有没有选择闭上眼睛。
我们选择了最重的刑罚。这是威慑,也是态度。它告诉所有人:
有些底线,不能碰。碰了,就拿命来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