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科技资讯网

一场官司中律师的作用有多大? 律师代理案件,作用到底有多大,这个问题不是简单的问

一场官司中律师的作用有多大?
律师代理案件,作用到底有多大,这个问题不是简单的问答题,因为任何一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点,律师代理当事人的案件,能否为当事人竭诚服务对案件的走向影响是非常大的。也就是说,律师如果能把当事人的案件看作是自己的案子,用心服务,把握事实和证据,让法官采信律师的意见是最终的服务目的。如果律师只想挣钱,对自己代理的案件不精心研究,开庭前临时研究案件,则代理结果就很难把握。

笔者在长期的律师执业中有一个习惯,每代理一个案件,都要先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分析案件,并在庭审前预演案件的走向,如此代理案件,法庭上即使出现一些情况也基本在自己的把握之中,就可以较好地为当事人实现诉讼利益。

有一年,笔者代理一件检察院自侦的中国银行一位干部的职务受贿案件,银行的干部佟某因与某企业领导关系较好,他所在的银行部门没有车,但每月的出差量都很大。佟某便向企业借一台闲置的车公用。企业的老板担心佟某借车不还,以司机个人名义买了一辆二手车借给佟某。一年后,银行领导认为向企业借车公用也不合适,要求佟某将车退还给企业,佟某便将车退还给企业。检察院认为佟某涉嫌受贿,将其拘留并起诉到法院。

佟某请了一位律师辩护,该律师动员佟某认罪,争取从轻处罚。佟某认为自己无罪,让家人更换律师,其家人聘请笔者辩护,并要求笔者作无罪辩护。

笔者告诉佟某的家人:你的要求我无法接受。如果你相信我,我可以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是作有罪辩护还是作无罪辩护,需要我看完卷宗并核对案件事实后再决定。

佟某家人接受了笔者的意见,笔者阅读完全部卷宗后,发现公诉机关起诉的受贿事实不清,没有对佟某借用的汽车是公用还是私用进行有效调查。于是,笔者去中国银行调取佟某借车一年内的出差报销凭证,发现佟某借车后一年内有54次驾车出差报销记录,出差的目的全部是省内,每次出差都有具体的业务内容,主要出差的业务是辖区内的各市县支行。每次出差少则一天,多则一周,全年出差日期达230天。这些财务报销凭证可以证明:佟某确实是以单位名义借车并将车主要用于银行业务,个人有事也使用这辆汽车。

笔者查到这些证据后,及时提供给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笔者利用这些证据对佟某作无罪辩护,得到了法院支持。

法院休庭后,主办法官与检察院交流意见时明确要求检察院撤回起诉,如果检察院不撤诉,将对佟某作出无罪判决。

检察院经过检委会研究讨论后,决定撤回对佟某的起诉。佟某因涉嫌犯罪被停发一年的工资补发后,佟某高兴地说:“检察院帮助我存钱了,要不然,这些钱我早就花了。”

佟某被检察院释放后,又被中国银行某分行派回当年被刑事拘留的县级市担任该县中国银行支行的副行长,每次参加市里召开的各单位负责人会议时,他与检察院的办案领导相见时都十分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