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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一男子把宅基地租给一光伏公司安装了光伏发电站,每年租金1200元,没想

河北廊坊,一男子把宅基地租给一光伏公司安装了光伏发电站,每年租金1200元,没想到光伏公司安装光伏发电站时把电线走到了邻居家的墙上,邻居要求他拆除,男子和光伏公司多次协商都没结果,男子只能自己多次把电闸拉了,不料,光伏公司直接以故意破坏光伏设备为由报警且不同意调解,男子因此被拘留了10天,而且光伏公司还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男子赔偿损失并按照18万余元的价格回收光伏。

信息来源:看看新闻

这个事的主人公是廊坊文安县的霍先生,找他合作的是当地一家新能源公司,还是TCL光伏的合作运营商。

当时业务员上门的时候说的特别好听,说安装、维护全是公司出钱,霍先生啥也不用管,一年躺拿1200块租金就行。

霍先生一想,一年1200虽然不多,但好歹是个稳当收入,啥心也不操,这不等于白捡钱吗?

2024年9月他痛快地和公司签了25年的合同,算下来租满总共能拿3万块钱。

签完合同没一个月,光伏电站就建完开始发电了。

霍先生一开始还挺高兴,可高兴了没几天,邻居就找上门了。

原来电站装电线的时候,直接把线架到了邻居家的外墙上,邻居看着那根粗电线心里犯嘀咕,说啥也不同意,非要霍先生让公司把线拆了。

都是住了几十年的老街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霍先生也不想因为这点事伤了和气。

他翻了翻之前签的合同,里面明明白白写着,如果农户需要翻新、扩建房子,提前和公司说,公司还承担一次免费拆装的费用。

他寻思自己就是想先把线路挪了,处理好邻里关系之后再装,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就找了当时对接的售后人员反映问题。

对方当时说的好好的,说会向公司汇报,让他等消息。

结果霍先生左等右等,半个多月都没信,再联系的时候,对方说自己已经辞职了,这事不归他管了。

霍先生一下子慌了,赶紧打TCL的官方客服电话,客服态度倒是挺好,说马上安排人联系他,结果这一安排就没下文了,等了好几个月都没人上门。

不光霍先生,邻居也打了好几次客服电话,全是石沉大海,没人搭理。

邻居那边催得越来越急,说再不解决就要自己动手剪线了。

霍先生实在没辙了,2025年4月开始,他就和邻居商量,干脆拉电站的电闸吧,这样公司总得有人出来处理问题吧?

可每次他们一拉闸,公司确实派人来,可来人啥也不说,直接把闸合上就走,半句话都不跟他们提解决线路的事。

霍先生逼得实在没办法,就拧了电站上一个后台数据采集器,这样公司总得重视点,过来找他协商。

可他万万没想到,公司这次过来直接就报警了,说他故意破坏电力设备。

派出所出面调解,霍先生把前因后果都说了,可公司那边态度特别强硬,死活不同意调解。

就因为这事,2025年10月霍先生被行政拘留了10天。

可更让他傻眼的还在后面,2026年2月,公司直接把他告上了法院,列了一堆索赔项目,加起来差不多要19万。

公司的理由也很简单,说合同里写了农户不能拉闸、不能损坏电站,霍先生三次拉闸还拆了采集器,已经被行政处罚了,属于严重违约,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所以就得按合同来,花钱把电站买回去。

霍先生拿着传票手都抖,他算了笔账,自己租25年地总共才拿3万块租金,这一下就要赔出去19万,就算把25年的租金全给公司,还得倒贴16万,这不是坑人吗?

后来媒体联系到霍先生的邻居,邻居都不知道霍先生因为这事被拘留了,听完特别生气,说公司要是再不来人解决线路的问题,自己就直接把墙上的线剪了。

而光伏公司那边的回应特别理直气壮,说霍先生破坏电站已经触犯法律、违反合同,所以才建议他回购电站。

有人翻了翻他们签的合同,发现里面全是对农户不利的霸王条款:不光写了农户不能碰电站、不能拉闸,还说只要违反了就得按电站账面价值双倍赔偿,违约了还要按公司定的价格回购电站,连违约金都要按已收收益的30%付。

这些条款全是公司提前印好的格式条款,签的时候根本没和霍先生商量,全是一边倒地保护公司的利益,出了事全是农户的责任。

首先,霍先生反映线路问题属于合理的售后需求,公司本来就有义务处理,结果公司推诿扯皮大半年不解决,属于违约在先。

霍先生拉闸、拆采集器只是为了督促公司解决问题,也没有真的损坏电站影响发电,算不上故意破坏设备。

就算真的认定霍先生有违约行为,合同里那些让农户高价回购的条款也不合理。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不合理地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这样的条款本来就是无效的。

公司现在让霍先生花18万回购,明显是把自己的风险全转嫁到农户头上,这种霸王条款法院大概率也不会支持。

现在这个案子3月份已经开过庭了,法院让双方补充证据,还没宣判。

霍先生把这事曝出来,也给所有人提个醒:不要贪小便宜,一定要把合同里的条款看清楚,不要乱签字,不然本来想赚点零花钱,最后反而吃亏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