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一名女子走到孙传芳背后,突然掏出手枪,朝着孙传芳连开3枪。第一枪子弹打穿了孙传芳的脑袋,孙传芳随即倒地。第二枪穿透了孙传芳的太阳穴,第三颗枪打透孙传芳的胸膛。由于三枪都是致命枪,孙传芳当场毙命。
这个女子叫施剑翘,不过她的本名其实叫施谷兰。听听,谷兰,多文雅的名字。能把一个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逼成敢在佛堂动手的刺客,这中间得有多大的恨意?故事得从1925年说起。那年她父亲施从滨在直奉大战中被孙传芳俘虏,孙传芳干了一件当时就让人齿冷的事——不搞战俘交换,也不给个体面,直接下令斩首,还把脑袋挂在蚌埠车站示众三天。那年施剑翘刚满20岁,搁现在还是个大二学生的年纪,可她听到消息后二话没说,直接写下了“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这是她命运的转折点,一个裹着小脚的大家闺秀,从此不再念诗,开始想杀人的事了。
之后的十年,她的复仇之路走得比谁都窝囊。她先是把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这人是父亲一手带大的,官也做到烟台警备司令了,结果人家眷恋官位,压根不想惹那个麻烦,还把话头岔开不想再提。施剑翘气得跟这位亲堂兄断了来往。后来又碰到一个叫施靖公的军官,那人在她面前拍着胸脯发誓,说自己早就受过她父亲的恩惠,一定要替她报这个仇。施剑翘信了,以身相许嫁给了他。结果呢?婚后这男人把报仇的事全忘了,一提就推三阻四。施剑翘这才明白,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她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行前写了一句诗:“一再牺牲为父仇,年年不报使人愁”,把自己的名字从“施谷兰”改成了“施剑翘”。什么叫化悲痛为力量?这就是。
一个放了小脚的弱女子,想要亲手杀死一个退隐的军阀,这难度可想而知。她是怎么做的呢?先练枪法,运气好的是弟弟有个同学把一把勃朗宁手枪寄放在她家,就这么凑巧地解决了一个大难题。接着查行踪,费尽周折打听出孙传芳下野后在天津做寓公,还成了佛教居士林的理事长,每个星期三都去听经。她就化名“董慧”混进居士林当居士,像特务一样踩点,观察开枪位置,看准他身后那个固定座位。行动那天,天津下着雨,佛堂里烟雾缭绕,居士们都在闭目诵经。她掏出那把勃朗宁,第一枪打穿脑袋,第二枪补太阳穴,第三枪穿胸而过。三枪全是致命部位,枪法准得让人头皮发麻。
事情还没完。打完枪之后,她没有跑,而是当场撒了一把《告国人书》,大声喊“我是施剑翘,为父报仇,一人做事一人当”,让和尚打电话报警。一个刺客,打死了人不跑,反而主动报警自首。这哪是什么阴谋暗杀,这分明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公之于众”的献祭。
孙传芳这个人其实也挺复杂。他年轻时也是贫苦出身,靠着姐姐的婚姻攀上了权力的阶梯。他号称“东南王”,杀起人来从不手软,把施从滨的脑袋挂在车站三天,就是证据。可你要说他彻底坏透了吧,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人拉他当华北伪政府主席,他断然拒绝,拒绝跟侵略者合作,多少还有点骨气。但他在安徽蚌埠车站挂出去的那颗人头,注定了他这个血债迟早得有人来讨。佛堂里的那三枪,说好听点叫天理循环,说直白点,就是你自己种的因,就得自己咽下这个果。
案子轰动全国后,法院一审判了她十年,二审改成了七年。冯玉祥、于右任这些大人物站出来为她说话,加上全社会的舆论都偏向她,觉得这是孝女为民除害。最后国民政府干脆签了特赦令,她坐了一年牢就出来了。
说实话,用今天的法律眼光看,这件事确实有点理不清。法不容情,再大的仇恨也不能自己动手杀人,否则社会不就乱套了?可你再想想1925年那个时代,军阀混战,哪有真正讲道理的地方?施剑翘一个弱女子,除了自己动手,还能指望谁?这事说到底,不是她一个人的复仇,而是那个法治缺失年代的悲剧。好在后来她没躺在功劳簿上,晚年还当过北京市政协委员,继续做事。从闺中弱女到佛堂刺客,再到晚年政协委员,她这辈子,把那个时代所有能尝的苦都尝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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