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科技资讯网

套路太深!杭州男子摇号仅1人报名,44套房一夜售罄,开发商回应引争议 在杭州

套路太深!杭州男子摇号仅1人报名,44套房一夜售罄,开发商回应引争议

在杭州买房,摇号早已是常态,可最近杭州拱墅区的胡先生却遭遇了一件堪称“魔幻”的购房经历——他看中的洋房19幢公示摇号名单,仅他一人报名,本以为稳操胜券,结果第二天44套房源竟全部售罄,开发商一句“流摇后自行销售”,让胡先生忙活半天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胡先生一直有换房的打算,今年3月,他盯上了城北伟星星宜嘉映府的低密度洋房小区,这里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均价3万6左右,尤其即将加推的19幢,户型、楼层都合他心意,而且他打听到这幢位置绝佳,后续大概率会涨价,错过这次可能要多花好几万。

为了抓住这次机会,胡先生时刻关注楼盘动态。3月23日,19幢44套房源拿到预售证,按照杭州购房规则,必须先报名摇号。3月27日至28日,胡先生马不停蹄准备材料,跑银行打征信、整理购房资格证明,顺利完成报名和审核,满心期待公示结果。

3月30日,开发商公众号公示摇号名单,胡先生点开一看,瞬间喜出望外——本次有效报名仅他一户!44套房源,就他一个人登记,意味着不用摇号,直接就能选房,他早就看好的105平小户型,总价三百多万,楼层、朝向都研究透彻,这下想挑哪套就哪套。

激动之余,胡先生立刻给销售发微信,询问认购时间,可消息发出去后,始终没有收到回复。他想着反正只有自己一个人,房子跑不了,便没太在意,打算等对方回复。

可等到第二天一早,胡先生越等越不对劲,索性直接跑到售楼处打听情况,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却如晴天霹雳:“19幢的44套房子已经全部售罄,一套不剩。”

胡先生当场懵了,反复确认:“昨天公示才只有我一户报名,一天时间怎么可能卖完44套?”工作人员却明确表示,楼盘因登记人数不足触发“流摇”,公证处出具流摇公证书后,他们转为内部自行销售,房源已全部售出。

自己耗费时间精力准备材料,满心欢喜等着选房,结果开发商一声不吭就把房子卖光,胡先生又气又委屈,当即找到售楼处经理讨说法,可对方只说不清楚情况,需要调查后回复。

无奈之下,胡先生向当地房管局咨询,工作人员解释,杭州政策规定,购房登记人数未达房源数即为“流摇”,公证处出具流摇公证书后,开发商可自行销售,关键看认购时间与公证书出具时间的先后。经查,3月30日公证处已出具公证书,胡先生31日到售楼处时,房源确实已售罄。

即便如此,胡先生依旧难以理解:就算能自行销售,44套房子一天内卖光也太离谱了!对此,开发商给出回应:19幢有105平和130平两种户型,各占一半,其中105平小户型是首次推出,前期积累了大量意向客户,这些客户不愿参与摇号登记,就等着流摇后线下购买。3月31日当天,22套小户型被22名客户一次性买走,大户型也陆续成交,最终一天清盘。

至于胡先生微信询问未获回复,销售负责人承认,当时客户量较大,销售漏看了消息,也没主动打电话追问,后续会核实处理,言下之意,若及时回复,胡先生或许还有机会选房。

但胡先生始终觉得事有蹊跷:既然有这么多意向客户,为何不让他们参与登记,非要等流摇后私下售卖?他怀疑开发商故意隐瞒信息,把房源留给关系户或留着涨价,所谓“漏看消息”不过是借口。

更让胡先生气愤的是,自己严格遵守购房规则,完成登记审核,却被开发商无视,而那些未参与登记的人,反而轻松买到了房子,这显然违背了公平原则。

从法律层面来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胡先生完成购房登记并通过审核,与开发商已形成商品房预售预约合同关系,开发商流摇后转为自行销售,理应主动、及时通知唯一登记人胡先生 。

可开发商不仅未主动告知销售时间,还在胡先生主动询问时不予回复,直接导致其错失认购机会,明显违反诚信原则和法定通知义务。即便杭州政策允许流摇后自行销售,该权利的行使也不能损害已登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开发商以“漏看消息”推卸责任,在法律上难以成立。

目前,胡先生仍在维权,他表示,自己投入的时间、精力不能白费,开发商必须为其过错承担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此事也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吐槽开发商套路太深,利用政策漏洞暗箱操作,损害普通购房者权益;也有网友指出,杭州流摇政策虽合规,但缺乏对已登记购房者的保护机制,容易被开发商钻空子,亟待完善。

买房本是人生大事,诚信经营是房企的立身之本,利用规则漏洞损害购房者权益,即便暂时获利,也终将失去市场信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堵住政策漏洞,也希望开发商能坚守诚信底线,让购房者不再遭遇此类“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