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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7名游客爬完华山到一家餐馆吃饭,几人饿坏了,点了三盆米饭和一些菜,总消

陕西渭南,7名游客爬完华山到一家餐馆吃饭,几人饿坏了,点了三盆米饭和一些菜,总消费439元,结账时,游客突然发现,三盆米饭收费竟要78元,简直太贵了,而且,菜单上只写了一小碗3块,根本没写一盆的价格,店家解释说,他们用的五常大米和矿泉水蒸煮,一盆约8小碗,不存在乱收费一说,游客无法接受,向市监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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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那天,7名结束华山徒步的游客走进当地一家餐馆,由于爬山极其耗费体力,大家早就饿得两腿发软,急需热乎饭菜补充能量。
 
点单时为了尽快填饱肚子,大家特意嘱咐店家不按常规上小碗,直接把米饭装在大盆里端上来。
 
饭菜吃得痛快,可去前台结账时单据上的数字却让人纳闷,这顿饭最后算下来总共消费了439元,明显超出了众人原本的预期。
 
游客仔细核对明细后发现了问题所在,桌上那3盆米饭合计收费高达78元,大家心里一算相当于一盆26元,这个标价出乎了所有人意料。
 
翻出餐馆的菜单反复核查,大伙更疑惑了,菜单上清清楚楚只写着小份米饭卖3元,至于大盆米饭到底是个什么价,完全找不到任何字眼。
 
回忆起刚才点菜那会儿,店里也没有任何人提前打个招呼,针对大盆的规格说明一下收费情况。
 
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还有结算单据,单子上米饭的计价单位标得极其混乱,竟然印着“1克”或者“1盅”这类奇怪字眼,实在匪夷所思。
 
这种完全不合常理的标注方式,让大家根本弄不清实际的计费依据究竟是什么。
 
商家毫无提示按这标准收钱,游客们觉得极不合理,当天他们就把这份稀里糊涂的账单直接投诉到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事情引发外界关注后,涉事餐馆出面给出了一套自己的解释说辞来做辩解。
 
店员向大众表示小碗米饭确实卖3元,但游客要的大盆其实分量相当扎实,大概能顶上八小碗,他们觉得拆解折算下来单价并不算高。
 
店家又拿出品质作补充理由,强调米饭选用五常大米且用矿泉水熬煮,这种做法拉高了成本,算上装盘开销,26元定价并非乱收。
 
针对单据上让人费解的计价单位,店方称这纯粹是点菜系统选项限制导致的,并不是真实计费方式。
 
尽管抛出了不少理由,店家最终还是老实坦承了大盆米饭没做到明码标价的事实,他们当即承诺,后续会尽快把缺失的价目信息补充完善。
 
接到游客投诉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刻行动起来,迅速介入到这起餐饮纠纷的调查中。
 
执法人员给出了极其明确的定性,餐饮商家确实享有充分的自主定价权,用多大盆盛装米饭,相关法规也没有做出过多的硬性限制。
 
但是日常经营有一条红线绝不能碰,那就是明码标价以及提前告知消费者,这是必须遵守的底线。
 
经过现场查证,该餐馆大份米饭未公示价格的行为已构成违规,同时单据计价单位不规范的问题,也被监管人员一并查实并固定了证据。
 
监管部门已依法督促店家限期完成整改,按相关价格管理法规,这类违规最高可面临五千元罚款。
 
细究整件事背后的法理逻辑,大家花钱消费图的就是公开透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真真切切地赋予并保障着大众的知情权。
 
商家口中那些高昂的食材成本或是系统技术限制,一律不能拿来当做规避自身告知义务的完美借口。
 
没有提前说明真实价格,严重加剧了消费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游客很多时候是误以为便宜管饱才下的单,这本身就失去了公平。
 
面对这类核心信息被故意隐瞒的情况,消费者的正当维权诉求自然能够在法律框架内站得住脚。
 
游客不仅有权主张让餐馆退还多收的米饭款,还可以要求直接按菜单上公示的3元小碗标准,重新进行整单费用的合法折算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