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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三年前的一个事情,当时某豪华国产新势力,又出了一个三十几万的“高性价比”车型

想到三年前的一个事情,当时某豪华国产新势力,又出了一个三十几万的“高性价比”车型,自己就约了家附近的4S店去试驾。

停到地下车库的时候,试驾销售说抄个近路,这边到地下停车位快。

但入口转弯地方比较窄,而且路边的马路牙子非常高,试驾陪同销售正好又在打电话,也没提醒。

在车上,不知道马路牙子这么高,转弯的时候,不小心车辆侧后方的边缘托底了,擦了下汽车的后侧面裙边内部,黑色塑料裙边的底部有一个擦痕,不弯下腰用手电筒很难看到。

销售反馈给4S店的店长,收了我小300元的美容费,这还是我说我是做自媒体后的优惠价,他说以后帮忙多宣传下他们的新车,就少收点,否则按照合同约定,我要全额赔款。

前天看了个汽车栏目,主持人说起一个4S点试驾车出事故的案例。

某某4S店试驾的时候,结果乘客转弯的时候,没看到后面直行的车,被其他车蹭了头部。

也是国产新势力。

4S店先是要乘客全赔损失,说合同签了的,出事故试驾者全赔。

后来有媒体介入,说这种要试驾者全部承担损失的合同明显不合法,4S店则退了一步,要乘客赔第二年要涨的保险费和保险没有赔偿的10%损失。

但是那个汽车主持人说,这也是不对的,4S店在消费者无意中造成的驾驶事故,只要不是有意的,比如超速,故意别车,故意斗气驾驶这类有意行为或者重大过失,消费者才应该负主责。

而这类无意的,慢慢转弯被蹭的,不应该由消费者赔偿,而是应该由4S店全部承担。

因为4S店的试驾车,本来就是特殊保险,而且试驾车的风险肯定比普通车辆要高,4S店理所应当要考虑这个正常风险,要承担这个风险。

后面的保险上涨、免赔额(10%)等属于4S 店经营成本和正常预估的风险,不应由试驾者承担。

现在想起来,当时也是做汽车博主不久,还是不懂这个豪华新势力是不能碰的,买他车的,三十几万到六十万,非富即贵,一堆人都买了他的股票,不能有负面信息。

我当时把这个情况贴出来,觉得这个钱不应该给,差点没有被那个豪华新势力的粉丝给骂死,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