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这事儿,离谱就离谱在,警察来了,查了,确定俩人啥也没干。
但第二天一早,女员工张某醒来,发现自己光着身子,旁边赤条条躺着的,就是那个男同事王某。
尖叫声直接划破了酒店的清晨。
张某第一反应就是报警,她哆哆嗦嗦地抓起被子裹紧自己,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被侵犯了。
警察来了,带走,检查。结果出来,所有人都没想到——俩人清清白白,没发生任何关系。
这就更诡异了。
既然什么都没发生,那这个王某,是怎么进的她房间?俩人又是怎么做到一丝不挂躺在一张床上的?
镜头拉回前一天晚上。
客户饭局,张某不胜酒力,被灌得晕头转向,最后怎么回的酒店,她一点印象都没有。王某把她扶进房间后,并没有离开。
他一个人下了楼,在酒店大堂里转了一圈,然后走到前台,整了整衣领,对着值班小哥演上了。
“你好,我同事喝多了,我不小心把房卡锁她房间里了,麻烦帮我开下门。”
前台小哥估计也是困了,眼皮都没抬几下,没核实身份,甚至连个电话都没往房间里打,直接就让保洁刷开了张某的房门。
门,就这么开了。
屋里,张某正醉得不省人事。
至于进去之后干了什么,王某的说法颠三倒四,一会儿说是“怕她穿着衣服睡不舒服,帮她脱了”,一会儿又说“自己也喝多了,记不清了”。
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人赤裸同床。
这事儿最后闹上了法庭。张某把王某和酒店一起告了。
法院的判决很直接:王某虚构事实,非法进入他人私密空间;酒店管理失职,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即便没有发生实质性侵犯,但这种行为本身,已经对张某的人格尊严造成了巨大伤害。
最终,判决王某和酒店,共同赔偿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说白了,有些伤害,跟有没有走到最后一步,压根就没关系。用谎言打开的门,本身就是一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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