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3月,在山东临沂沂南县。一个挑着担子的老汉在山坳里转悠,这已经是被附近村民第无数次看见他了。村妇女主任李玉兰去开会,远远就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矮矮个头,肩上横着一根磨得发亮的扁担,一头挂着酒篓子,一头挂着狗肉盆子。
李玉兰正想上前打个招呼,这老汉在村里卖了小半年酒,大伙儿都管他叫老赵,只知道是外地来的,话不多,人实在,酒也不掺水。可今天不大一样,山坳口停着一辆公安的吉普车,两个穿制服的同志正拦着老赵问话。李玉兰心里咯噔一下,寻思这老赵莫不是犯了什么事?她加快脚步凑过去,就听见一个公安说:“老人家,麻烦您配合一下,最近这一带敌特活动频繁,我们要查验身份。”
老赵把担子稳稳当当搁在地上,擦了把汗,也不慌张,弯下腰从贴身的衣兜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个布包,里三层外三层裹得严严实实。打开来,是一本已经泛黄的证件,还有几枚用红绸子包着的勋章。那个年轻的公安接过来一看,手突然就抖了一下,旁边年纪大些的公安凑过来,俩人盯着那本证件,半晌说不出话。李玉兰踮起脚瞄了一眼,只看见“华东野战军”“特等功”几个字,再往下,是一行小字写着部队番号和一枚模糊的红印。山风呼呼地吹,谁都没吭声,空气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老赵倒先开口了,嗓门不高,带着点沙哑:“同志,我就是个卖酒的,这些老黄历,不提也罢。”
后来李玉兰才从公社打听到,这老赵大名叫赵德荣,当年在孟良崮战役里是尖刀班的班长,带着十二个人硬是端了敌人一个炮兵阵地,全班组只剩他一个人活着走下来。那本证件上写得清清楚楚,特等功一次,一等功两次。打完仗后组织上给他安排了工作,在城里当个干部,可他待了不到半年就跑回来了,说自己没文化,坐不了办公室,还是回乡务农踏实。这些年他走村串巷卖酒卖狗肉,从没跟人提起过一个字的功劳。那几枚勋章,连他婆娘都没见过。
这事传开以后,村里人看老赵的眼神都变了。不是那种客客气气的敬着,反而多了几分说不出的滋味,一个立了那么大功的人,怎么就在山沟沟里挑着担子卖酒呢?有人替他可惜,说他傻,放着干部不当,非要受这份罪。也有人觉着,这人怕不是打仗把脑子打坏了。我倒不这么看。那天在山坳里,公安同志说要向上级反映给他落实待遇,老赵摆摆手,挑起担子就走了,走得稳稳当当,酒篓子里的酒都没晃出来多少。那份从容,不是装出来的,是真把那些功名利禄看淡了。
那个年代,像老赵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战场上拿命拼出来的功劳,打完仗转身就埋进土里,该种地种地,该卖酒卖酒。他们不是不知道享福,是觉得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已经是天大的福分。可问题是,这样的沉默,值不值得?我们这个社会,又记住了多少这样的沉默?老赵要不是被公安拦住查了证件,怕是一辈子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过去了。那些没被拦住的人呢?那些连证件都没留下的人呢?他们的事迹,他们的牺牲,是不是也随着扁担的吱呀声,消散在山坳的风里了?
李玉兰后来逢人就说这事,眼里总泛着泪花。她说她忘不了老赵掏证件时那个动作,慢腾腾的,像掏出来的是别人的东西。一个把生死都豁出去的人,偏偏把荣誉藏得那么深。这种反差,让人心里不是滋味。英雄这个词太大了,大到有时候反而把人推远了;可老赵这样的英雄,又太小了,小到混在人群里谁也认不出来。或许真正的英雄主义,从来不是站在高处让人仰望,而是明明有资格站在高处,却选择低着头走自己的路。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