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有时候你不得不服,命运这剧本,比任何编剧都敢写。
一个67岁的大爷,骑着车,闯了个红灯。
咣!被第一辆SUV给撞了。
人没事,爬起来,估计是吓懵了,扶起车子继续往前骑。
你以为这就完了?
没走多远,又被第二辆白车撞倒。
这回倒在地上起不来了。然后,第三辆黑车过来,司机估计是真没瞅见,直接从大爷身上轧过去了。
一连三撞。
股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处骨折,医药费花了7万。
听着是惨。真惨。
可接下来大爷闺女的话,就有点让人五味杂陈了。
她说:我爸闯红灯我们认,我们也不讹人,但希望那三辆车能承担“应尽的责任”。
“应尽的责任”……
这词儿用得真好,好就好在,它是个双向的。
你闯红灯,把人家好端端开在路上的车给撞了,车主的心理阴影、车辆的损伤、误工的损失,这是不是也得有人来承担“应尽的责任”?
大家都是成年人,都得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这世界最朴素的道理就是,你不能一边破坏着规矩,一边又理直气壮地要求规矩来保护你。
同情心当然要有,谁家没个老人。
但同情,不能拿来给“对错”和稀泥。
不然,红绿灯摆在那儿,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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