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刚判了他17年。
17年啊。
结果他张口就问:能不能不戴电子脚镣?能不能不住在指定地方?保释金能不能再便宜点?
我当时就看傻了。
很多人说,他这是吓懵了,脑子瓦特了,一时接受不了。
但我跟你说,这真不是懵了。
这就是一个人,一辈子顺风顺水,当人上人当惯了,刻在骨子里的傲慢。
他根本没把自己当成一个犯人。
他觉得这事儿就跟去菜市场买菜一样,什么都可以谈,什么都能讲价。
在他潜意识里,法律、法庭、法官,可能都只是个流程,是他可以去“沟通”和“争取”的对象。他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已经站在了规则的对立面,是一个等待被惩罚的人。
什么叫特权思想?
这就是。
以为自己永远是那个可以跟规则讨价还价的例外。
17年的刑期,都没能把这个幻觉敲碎。
说真的,这比判决本身,更让人觉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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