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突然收到朋友的提醒,没想到对方称在某网站看到女子的不雅照片并将照片转发给女子,女子看了照片后确认是前男友当初拍的,于是她气得直接报了警,并且将前男友告上了法院,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信息来源:个人网友分享
你能想象吗?
张女士跟王先生恋爱那阵子,两人互相信任,她同意拍了好几段视频、几百张照片。
谁料到分手后,王先生心里耿耿于怀,先偷偷把这些私密影像发给了张女士的再前一任,又上传到了那种“黄色”网站,结果网友一传十、十传百,迅速铺满网络。
有天,张女士一个闺蜜在浏览网站时,无意间看到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而且没穿衣服的女孩子,赶紧截个图给她。
张女士刚开始不信,想着“这也太巧了吧?”
可反复对比后才发现:天啦,这真是自己!
那一刻,她吓得直冒冷汗,立马报警。
民警一查,王先生就是他发的照片。
人家手一抖,就把私密照发到前前任那儿,紧接着又散到网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侵犯隐私权、传播淫秽信息都要管,合并处罚后,王先生被行政拘留了好几天,还被罚了款。
可折腾还没完,张女士因为照片满天飞,一度失眠、焦虑,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工作、生活全乱套了。
家人不停安慰她,她才慢慢缓过来。
心里这口气没地方出,她就拿着警方的证明文书,跑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先生赔偿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庭审那天,法官一针见血地说:“每个人对自己身体和隐私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王先生未经允许传播私密影像,严重侵害了张女士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给她带来了持续的精神痛苦,情感纠纷绝不能成为报复侵权的借口。”
最后,法院同意了张女士的请求,判王先生在限期内付2万元给她。
这事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谈恋爱拍私密照要三思,一旦对方翻脸不认人,你的秘密就有可能被当作武器来报复;要是万一真遭了对方报复,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
总之,我们保护好自己,才不会让坏人有机可乘,谈恋爱可以,不要拍私密照,一定不要太相信对方,因为一旦分手了你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