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让我跟她离个婚,去娶她同事的妹妹。
你没听错,这事就这么离谱。
她说,人家拆迁,结个婚能多分10万块,到手了钱,咱俩立马复婚。
我当时一听,还有这好事儿?天上掉馅饼啊。
她说为了保险起见,先把咱俩共有的房子过户到她一个人名下,免得到时候有纠纷。你看,多贴心,多周全。
我脑子一热,觉得这媳妇儿真是个小机灵鬼,里里外外都帮我想到了。
然后,我们就去民政局递了离婚申请,房子也过户了。
结果,人家的拆迁政策变了,10万块黄了。
我俩还挺生气,白忙活一场。但房子这事儿,谁也没提,心想反正还是两口子,迟早办回来。
然后,几个月后,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她起诉离婚。
是真离。
不但要那套已经过户到她名下的房子,还要分割我名下另一套婚前财产。
我当时就感觉脑子“嗡”的一声,整个人都傻了,站在原地半天没动。
我这才回过味儿来,哪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从头到尾,人家根本就不是冲着那10万块去的。
人家是冲着我这个人,和我这个人名下的一切来的。
最深的套路,往往就披着那层“我都是为你好”的外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