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值夜班18小时,
打了个16分钟盹,
公司说开除就开除,
法院最后判赔2.6万。
这事发生在清远清城区,老人成某干保安三年,每天从早到晚连轴转,夜里也得一个人守着。
凌晨三点半,他闭眼歇了会儿,十六分钟。
公司直接发了解除通知,理由是“严重违纪”。
法院没认这个说法。
查了排班表、工资条、考勤记录,发现他平均一天干满十八小时,远超法定八小时;月薪看着两千一,可算上加班费,时薪连最低工资标准都不到。
还查出公司没给他做任何健康检查,也没安排轮休,更没告诉过他“年纪大了怎么防疲劳”。
规章制度写得再严,也得合法律、讲常识,不能把人累倒了再怪他撑不住。
赔的钱分四块:违法解雇的双倍补偿、没休的年假工资、三年高温津贴、还有所有节假日加班费。
一笔一笔算出来,26291.93元,不是打赏,是该给的。
老人没上诉,公司也没上诉,判决书下来那天,他领完钱就回老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