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就不会死!”浙江宁波,24男子为了见女友,不走寻常路,将车停好后,直奔18楼顶楼天台,捡了根晾衣绳,一头绑管道、一头系腰间,翻越护墙沿管道往下爬,谁料绳子瞬间断裂,男子从高空直坠,当场身亡,事发以后,男子父母以小区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物 业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4万余元,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陈某今年24岁,正是年轻气盛,打拼事业的时候。
2025年4月12日,陈某开车去找女朋友,可他把车停稳后,没去敲女友的家门。
反而一头扎进电梯,却直奔18楼的顶楼天台。
到了天台,他环顾四周,看见了一根别人用来晾衣服的晾衣绳。
陈某什么都没想,更没想过这根绳子承不承受住一个成年人的重量,也没想过18楼的高度,摔下去会出什么事。
他直接把晾衣绳的一头系在天台的管道上,另一头直接绑在自己腰上。
然后毫不犹豫地翻过天台的防护墙,打算顺着绳子往下爬,想直接空降到女友家。
也不知道是不是电影看多了,一根破晾衣绳,一身孤勇,就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结果可想而知,这根轻飘飘的晾衣绳,根本扛不住他的体重。
刚爬出去没多远,绳子啪的一声瞬间断裂,陈某从18楼高空直直坠落,当场就没了生命体征。
陈某父母得知好好的儿子没了,悲痛欲绝,白发人送黑发人,换谁都接受不了。
可接下来陈某父母的操作,却让人大跌眼镜。
他们没有反思儿子的危险行为,反而把矛头对准了小区管理人员。
以小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直接把物业告上了法庭。
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一共54万余元。
这个要求提出来,所有人都懵了,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天台是小区公共区域,物 业没看好,没把危险杜绝,所以儿子坠亡,物业有责任。
可仔细想想,这逻辑也站不住脚啊,物 业要怎么防?难道要把天台焊起来。
难道要把每一根绳子都收起来,然后派人24小时盯着每一个上楼的人,防止他作死?
法院接到这个案子后,没有只听陈某父母的片面之词。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仔细调查过后,认为小区天台的防护墙高度完全符合建筑安全标准,没有偷工减料的嫌疑。
其次,物业在天台显眼位置,一直张贴着“禁止攀爬”的警示标识,尽到了提示义务。
而陈某作为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清楚知道18楼高空攀爬的危险性。
却主动放弃安全的路径,自愿实施这种极端的自甘风险行为。
他的意外,是自己的鲁莽、任性、无视安全导致的,和小区公司的管理行为,没有一毛钱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这个判决一出来,网友们纷纷点赞,不偏袒悲情,不纵容无理索赔。
毕竟成年人的世界,没有我弱我有理,更没有我死我占理。
总不能因为有人拿刀割伤自己,就去告卖刀的,有人开车闯红灯出事,就去告修路的。
毕竟自己选的路,就算是万丈深渊,也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话说回来,24岁的陈某,明明有一万种安全见女友的方式,偏偏选了最危险的一种。
一场自以为的浪漫速降,毁掉了自己的一生,也让父母陷入无尽的悲痛。
更让人唏嘘的是,父母本该理性面对悲剧,却想着转嫁责任,索要赔偿,最终还是被狠狠上了一课。
不得不奉劝所有人,尤其是年轻人,别拿无知当个性,别拿冲动当勇敢,生命只有一次,没有重来的机会。
不管是做什么事,都要守住安全的底线,别做那些匪夷所思的危险行为。
记住那句老话:不作死就不会死,对生命心存敬畏,才是对自己、对家人最大的负责!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