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黄平,女子插足男子家庭,两人偷偷摸摸交往,2年后,男子想分手,谁料,女子不干,竟跑到男子老婆店里闹,三个人为此大吵一架,20天后女子联系不上男子,着急不已,她蒙头盖脸跑到男子老婆店里假装顾客买东西,想打探男子的下落,没想到,被男子老婆当场认出,两人发生冲突,争执中女子掏出事先准备的刀具把男子老婆砍伤最终身亡,结果法院这么判。
杨女士是一个单身的女人,2020年的一天,她跟朋友出去玩,认识开批发店的老板程某,一来二去两人好上了。
杨女士知道程某有老婆,但是她看中程某有点钱,跟他在一起有钱花,自己的生活有保障。
程某看中杨女士年轻貌美,比自己的老婆会打扮,会讨人欢心。
所以,两人背着程某的老婆偷偷摸摸在一起交往。
随着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久,杨女士渐渐爱上程离不开程某。
可程某只是想跟杨女士玩玩,并不想跟她有结果,他在乎他的家庭,也不想跟老婆丁某离婚。
2022年程某跟杨女士提出分手,可杨女士却不乐意了,他们在一起两年,她已经深深爱上这个男人,甚至她想到了让程某跟丁某离婚娶她为妻。
可程某哪里愿意,他就算跟丁某没感情,可他们之间有孩子了,说什么他也不会跟丁某离婚。
杨女士越想越气,跑到丁某的批发店里跟丁某摊牌,说她和程某才是真爱,希望丁某主动退出,让她和程某在一起。
丁某怎么也没想到程某背叛了她,背叛家庭,她气得大骂程某和杨女士,三个人在店里大吵一架。
从那天起,程某更加反感杨女士,他跟老婆承诺会跟杨女士断了往来,从此回归家庭,好好爱孩子、老婆。
2022年3月7日,杨女士在网上购买不锈钢剔骨刀,不知道她购买的目的。
3月26日,杨女士发现程某把她拉黑了,一直联系不上程某,她着急不已,她跑到黄平县去找程某,可她找不到。
杨女士越来越着急,她担心程某真的不要她了,28号那天她跑到丁某的店铺外面蹲守,她想问问程某是不是真的不要她了。
可她左等右等,程某还是没出现,一直到晚上11点40分,眼看着丁某都准备打烊了,杨女士赶紧戴上遮面凉帽、穿上围裙并携带手提袋,蒙头盖脸,以购物为由进入丁某店铺。
谁料,眼尖的丁某一眼就认出了杨女士。
杨女士问丁某程某去哪里了?丁某没有说出程某的去向,两人发生争执,甚至打到了一起。
打着打着杨女士突然拉下卷闸门,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剔骨刀一顿挥舞,把丁某坎伤了。
丁某朝店外大喊救命,隔壁店老板听到后立马报警。
可最终,丁某因为全身多处损伤并颈内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杨女士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她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杨女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场悲剧里,杨某某的嚣张跋扈令人发指,程某的自私可恨更是罪魁祸首!
杨某某明知是婚外情,被分手竟理直气壮上门挑衅,遭拒后还怀恨在心,蓄意带刀伪装进店,一言不合就痛下杀手,嚣张到毫无底线,最终血债血偿!
而程某婚内背叛家庭,贪图新鲜感招惹他人,惹出祸端后只会逃避拉黑,把所有风雨都丢给原配,让无辜的妻子为他的荒唐买单,这份懦弱与自私,比刀刃更寒心!
婚外情从不是浪漫插曲,而是埋在家庭里的炸弹,背叛的代价,终究是无辜者买单,别让一时的放纵,毁了整个家!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个事件?
1、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到这个事件,杨女士因婚外情纠纷蓄意带刀,进店砍杀丁某致其死亡,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恶劣、后果严重,法院依此条判处其死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中程某婚内出轨,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后续又逃避矛盾,是这场悲剧的重要起因,他的行为既违背法律也不合情理,最终让无辜妻子付出生命代价。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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