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里陪酒,
钱给得越多越危险,
伏某抢了2万4还被抓了。
这事听着像江湖恩怨,其实全在法律条文里写着呢。
伏某那天先付了8000块和郭某去开房,这本身就不合法——KTV搞陪侍是违规的,私下卖淫嫖娼更是治安处罚的事。
可后半夜他翻脸动手,抢走2.4万转账、金镯子和手机,哪怕手机后来扔了,也算抢劫既遂。
郭某不是“不干净”就活该被抢。
法律不看人干净不干净,只看她的人身和钱有没有被暴力夺走。
她可能也犯了错,但错不能当抢劫的理由。
监管早就该管了。
一家KTV能常年让姑娘挂名“酒水推销员”,老板却只罚点钱、停几天业,那下次还敢。
真要管,就得查后台资金、查谁发工资、查有没有未成年人混在里面。
伏某蹲进去是肯定的。
但比判他更难的,是矿工下了班去哪儿?
辍学女孩怎么不靠卖笑也能吃饭?
这事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