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了,公司说没责任,
结果法院判赔6.5万。
赣州一个搬运工从工地楼顶跳下去,人没了。
警察说是自杀,不算工伤,公司觉得这事跟自己没啥关系。
但家属去仲裁,法院真判了——公司得掏6.5万。
不是因为楼没锁、没拦人,而是公司两年没给他交养老保险。
社保法白纸黑字写着:人死了,该给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得从养老保险基金出;可公司压根没参保,钱就落空了。
江西的文件直接说:单位没交,就得自己垫上。
算下来,5000块丧葬补助,60980块抚恤金,加一起6.5万出头。
这钱不是赔命,是补社保的窟窿。
劳动仲裁能管这事,跟工伤不工伤没关系,是单位欠了法定义务。
有人觉得签个放弃社保的字就没事,其实没用。劳动合同法讲得清楚,这种协议不算数。
公司省了两年社保,每月不过一千多块,最后赔了六万五,还搭上罚款和官司。
法律不看谁可怜,只看谁该交钱。
这事就这么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