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就看不懂了,街边那个吓人的雕像刚被拆,就有教授跳脚骂街,说这是“反艺术”。
合着在专家眼里,咱们老百姓就活该受罪?
公共空间摆个雕塑,不说赏心悦目吧,起码别让人做噩梦。
现在倒好,明明是那玩意儿丑得惊天地泣鬼神,还得按着我们的头承认是“高雅艺术”,这不纯纯的审美霸凌吗?
您要是真喜欢,搬回自家书房供着去,别搁在大马路上给路人添堵。
艺术这东西一旦脱离了正常人的感知,变得神神叨叨,那也就离垃圾堆不远了。
别总拿“看不懂”来忽悠人,好东西大伙心里都有杆秤,是不是糊弄鬼,一眼就能看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