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区域亟待调整整合设为16地级市:
1. ,广州+佛山+中山,仍设为广州市。
2., 东莞+增城 龙门+深圳机场北部及光明,设为东莞市;
3,江门+高明,设为江邑市。
4,深圳+深汕区+拓展区(惠东东、海丰北陆丰北一共2000平公里),设为深汕市(未来并入香港设为香港直辖市,设宝安区深北区深汕区);
5, 惠州+(汕尾市城区+海丰县 为海丰市),设为惠阳市。
6,汕头+揭阳+陆丰(合并陆河中心镇),仍设为汕头市。
7, 潮州+丰顺+大埔,仍设为潮州市。
8,珠海+中山南三镇,设为珠海市(未来并入澳门为澳海地级市)。
9,肇庆+郁南,仍设为肇庆市。
10,茂名+罗定,仍设为茂名市。
11,阳江+云浮,仍设为阳江市。
其他不变。 全省共设为16个地市,扩增广州、东莞临江滨海区域。精官简政,减少财政支出,减轻民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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