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跨县命案告破:曾五次入狱的34岁男子两日杀两人,藏身草垛终落网
2025年12月1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仅仅一天后,在百余公里外的白城市通榆县,又有一人被害身亡,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
12月4日下午,34岁的嫌疑人姚某在松原市乾安县忠字村被警方抓获。此时距离他首次作案仅过去三天,一场横跨三县的紧张追捕画上句号。
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系列命案,在短短三天内,横跨两个县,最终在第三个县以犯罪嫌疑人的落网告终。
12月1日,案件序幕在长岭县长岭镇拉开。当地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导致一人死亡。警方迅速介入侦查,并锁定犯罪嫌疑人为34岁的本地男子姚某。
12月2日,事态升级。姚某疑似流窜至西北方向的白城市通榆县,在那里再次犯案,致另一人死亡。通榆县公安局情指中心随即发布协查文书,对姚某进行通缉。
12月4日,追捕行动迎来结局。下午2时许,在松原市乾安县忠字村,姚某被警方成功抓获。从首次作案到最终落网,整个过程仅持续了三天。
忠字村村民吕山(化名)的一次日常回家,成为了抓获姚某的关键转折。
12月4日下午,吕山回到不常居住的房子打算修理故障的监控。当他试图从后门进入时,发现门被从里面顶住。
警觉的吕山绕到前门,与一名男子迎面相遇。对方怀里一把刀应声掉落在地。联想到正在被通缉的姚某,吕山立刻退回并躲进自己的车里,锁闭车窗后迅速报警。
在此期间,姚某开始在村内逃窜。村民们通过口头和监控互相传递信息,不断更新着姚某的踪迹。
最终,一位放羊老人提供了决定性线索——他看到姚某躲进了村北一个用来盖草垛的塑料布下。
警方随即包围该区域,将藏身于麦秸垛后的姚某抓获。从吕山报警到姚某落网,整个过程仅过去20多分钟。
根据公开的司法文书,此次犯下命案的姚某有着漫长的犯罪史。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一份长岭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记录的姚某,与协查文书中的嫌疑人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均为1991年5月6日。
判决书显示,姚某为初中文化,无业。他的犯罪记录始于刚满18岁时——2009年11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此后,姚某又因盗窃罪、抢劫罪等罪名多次入狱,累计达五次,最近一次于2025年5月刚刚服刑完毕。
据知情人向媒体透露,姚某不仅有多项犯罪前科,还曾有家庭暴力行为,殴打过自己的母亲。
姚某被抓捕的现场,留下了一些耐人寻味的痕迹,透露出他逃亡期间的狼狈状态。
在藏身的草垛处,姚某的一只鞋遗留在了现场。据现场视频中的画外音描述,他穿的“不是棉鞋”。
而根据松原地区的天气预报,当时当地的每日气温多在零下10摄氏度以下。在如此严寒中穿着单鞋逃亡,可见其处境之窘迫。
驻村辅警唐胜还原了姚某被捕前的行动轨迹。他推测,姚某是在4日凌晨潜入吕山家中,不仅在那里过夜,甚至还使用了屋内的厨具做饭。
这起案件的迅速侦破,离不开警方与村民的紧密协作。
乾安县公安局所字派出所驻村辅警唐胜表示,从接到姚某可能逃窜到当地的警情后,警方就每天巡查空置房屋,同时通知村民查看家中监控。
村民吕山发现可疑人员后的迅速报警,以及其他村民不断提供的姚某踪迹线索,为警方缩小搜索范围、最终实施抓捕提供了有力支持。
唐胜介绍,他们已经将提供关键线索的吕山等人上报给长岭县公安局,是否给予奖励还需等待通知。
@法律有道
法律解读:累犯与跨区域连续作案。
从法律角度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姚某具有多个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姚某的累犯身份十分明确。根据中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姚某于2025年5月刚服刑完毕,短短半年后就再次涉嫌犯下严重暴力犯罪,明显构成累犯。
此外,姚某在两天内于两个不同县域连续作案,造成两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案件,司法实践中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