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没见,同学聚会上一眼就认出了她。
不是因为她多好看,而是她看到我的一瞬间,手里的果汁杯“哐当”一下磕在桌上,整个人抖得像片秋风里的叶子。
空气瞬间凝固。
周围的同学,聊天的,拿吃的,全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向别处,但耳朵,估计都竖成了天线。
大家心里都有一本账。那本账的名字,叫“三万块钱”。
我走过去,没提钱,就说,好久不见。
她跟在我身后,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头埋得很低,声音小得快被音乐盖住。
“我妈得了癌…我爸工地摔断了肋骨…我退学去打工了…”
我听着,没说话。
当年那个扎着高马尾、永远在笑的学习委员,和眼前这个穿着洗到发白衬衫、眼眶通红的女人,慢慢合二为一。
生活这把刀,真是从不手软。
她从一个旧布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边角都磨毛了的信封,推到我面前。
“这是八千,我攒了大半年…剩下的,我每个月还你五千…”
那一刻,我看着那个信封,突然觉得它烫手。
说真的,三万块,当年对我来说是笔巨款,现在,也就是几个月的工资。
这些年,我偶尔也会想起这笔钱,会骂自己傻,会觉得人心不古。
但就在她拿出那个信封,眼里含着泪又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光的时候,我什么气都没了。
我把信封收下了。
因为我知道,我不收,这笔钱会压垮她。这比当年她家里的变故,更让她喘不过气。
我收下的不是八千块钱。
是她这几年,在流水线上站过的十二个小时,是她没睡过的一个又一个安稳觉,是她拼了命想找回来的、一个人的尊严。
有时候,我们借出去的,哪是钱啊。
是我们对一个人最原始的信任。
而她,今天把它还给我了。还得很用力,也很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