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拔山兮气盖世,
怒砸相机兮进局子!
本来仅仅是一桩产品质量问题,却硬是要升级到刑事拘留。
不得不说,湖南某线缆有限公司的这个法人代表,他是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法。
他是一个法人,同时也是一个法盲!
本来一个产品的质量问题,在我泱泱大国,根本就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经他这一砸,本来才50个人知晓的问题,就变成了5亿人知晓的事了。
说他是好的一面,他是在维护公司的利益名声!
说他坏的一面,他是在大义灭亲、逼着公司身败名裂!
一般能在一家企业能当法人代表的人,都是在本地有一定人脉的本地人。
就像我们公司一样,现在的总务厂长加法人代表,就是以前给厂里开车的本地司机来担任。
他负责应付疏通打点联络本地上的一切工作。
老板倚仗的是他在本地认识的人脉。三教九流,送礼什么的。
而这位敢砸记者相机的法人大哥也真虎啊!
竟然敢与无冕之王的记者发生冲突。
并且,据说当时现场还不只是一家报社的记者。
这打砸伤人的事情一见报道,就算他在当地再有所谓的人脉也白瞎。
试想,众目睽睽之下,谁敢为一个法盲而奋不顾身的跳这杂酱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