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不夸张的说,安乐死一旦被放开,那就是穷人的噩梦……
安乐死,顾名思义,就是让人毫无痛苦地结束生命,被许多重症患者视为从痛苦中解脱的最佳办法。
这听上去是好事,比如癌症晚期患者,活着的每一天都在承受痛苦,可真正能下决心放弃治疗的又少。
被称为特殊医疗手段的安乐死的出现,把放弃治疗换了一种说法,还宣称能让患者无痛苦死亡,大大减轻了患者对死亡的恐惧。
因此,支持安乐死的重症患者其实不少,真正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却很少。
目前为止,只有比利时、荷兰、瑞士、卢森堡4个国家,以及美国和澳大利亚部分地区能进行合法安乐死。
中国也曾有过是否开放安乐死的争论,政府态度始终为不开放,因为其中涉及的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太多。
曾有人说过,如果安乐死全面放开,可能会成为穷人的噩梦,并不是危言耸听。
就拿荷兰来说,它是全球首个合法化安乐死的国家,是很好的参考例子。
为避免安乐死被滥用,荷兰制定了十分严谨的规定。
首先,病人必须患有不治之症,且身体正承受巨大痛苦,并在理智清醒的情况下做出申请。
其次,病人需在医生见证下完成申请书,病情要经过医生评估。
最后,申请通过法院审查,病人才能进行安乐死。
荷兰的这些规定已经将能想到的漏洞尽力补上,可据报道,2010年荷兰安乐死事件中,居然仍有72%的案件涉嫌故意杀人。
这说明无论规定多么严苛,总有能钻的空子,导致求生欲强烈的病人被迫安乐死。
中国人口是荷兰的近10倍,这个概率放到中国,难以想象会发生多少恶性谋杀事件。
而且医院如此多,医护人员鱼龙混杂,很难保证所有安乐死申请程序都合法合规。
本就治病困难的穷人,生命将更难得到保障。
像是植物人这个群体,他们无法动弹,也不能与外界交流,可他们又确实活着。
2012年,外媒报道过一则植物人男子流泪的事例。
当听见未婚妻的声音,已被判定为植物人的男子竟会流下眼泪,双手还出现左右移动的动作。
这证明植物人或许不是完全失去意识,只是他们没办法表达。
可日复一日照顾不会有任何回应的植物人,还得额外多出一笔医疗开销,有几个家庭能坚持十年、二十年或更久。
在安乐死这一手段出现之前,就有过植物人被家属抛弃和谋杀的案件。
一旦开放安乐死,总会有人想尽办法,将谋杀变成合法。
还有其他开销巨大的绝症患者,尤其是老人和小孩群体。
哪怕老人自己想治,经子女哄骗或哀求,难保不会一时被说动,写下自愿安乐死的申请书。
小孩更不用说,他们根本不理解死亡,做出的决定大都是父母引导。
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判定申请人是真心还是被迫呢?
出于这些考虑,中国及其他国家才迟迟不开放安乐死。
(信息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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