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理记质疑江秋莲超出正常举报范畴#
个人观点:
你得先给我个标准,然后才能判定是不是超出了举报范畴。理记明确表态,如果超出了举报范畴应负什么责任,理记无条件负责,不做辩解。
好了,理记明确表态完了,那么你横是不能只质疑举报者超没超范畴,不问问被举报的人有没有超范畴吧。
1,江女士的募捐没有超出范畴?
我列出的标准是不能在核心事由撒谎,富人不应向穷人求捐,求捐必须设有上限。
2,江女士的种种行为有没有超出维权的范畴?
例如购买公民信息,例如挂法官带动粉丝网暴,例如威胁质疑者。例如要求学校老师交出刘鑫个人信息。
3,江女士屡次对公众撒谎,有没有超出道德范畴?
例如能借出百万还说自己没钱,例如一起民事官司说自己花了120万,例如隐瞒四婚对外塑造单身24年未婚抚养女儿,例如还有个儿子。
建议可以组织一次连麦直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