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俄国所有水雷,一曰杆雷,二曰拖雷,三曰抛雷,四曰掌雷,五曰自行雷…大要有三:一为电学,二为轰发之理,三为造船工程。
其三:雷艇攻敌,决无瓦全生还之理。但禁怯敌,不禁逃命。艇中备救生带多件,冀可不致全军覆没也。倘能伤半存半,即为大胜。纵或伤去雷艇,但能毁却敌舰,亦属害少利多,故近时各国皆尚之。
其四:雷艇三忌:忌出声,忌见烟,忌露形。故雷艇于临战时必重新染色,如近白沙则染白色,近绿水则染绿色,加以松香油,使得速干。昔在黑海中试之,灰色之艇,电灯照之即成白色,惟荔支木色最难辨别也。凡雷艇皆作保护海岸及炮台、大厂之用,然皆距海相近及大河近海之处可用,不能出海过远。
——《航海琐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