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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男教师与女学生关系暧昧,酒后跨校寻找对方铸成恶果

“不配为人师!”安徽明光,男教师因情感纠纷,深夜酒后跨县来到某中学,对复读女学生李娟实施殴打。在民警接警到场处置时,邓达

“不配为人师!”安徽明光,男教师因情感纠纷,深夜酒后跨县来到某中学,对复读女学生李娟实施殴打。在民警接警到场处置时,邓达砸警车、辱骂并挥拳击打民警面部致其轻微伤。最终结局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事发当日傍晚,教师邓达在晚餐时独自饮下了近一斤白酒,酒精的刺激让他压抑已久的情绪开始翻涌——他与曾经的学生、如今在复读高三的李娟之间,存在着一段超越师生界限的暧昧关系。

自李娟来到明光复读后,她开始刻意疏远这位曾经的老师,这让邓达难以接受,晚8时许,醉意朦胧的邓达做出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他拦下一辆出租车,从凤阳县到明光市,数十公里的路程在夜色中延伸。途中,他不断拨打李娟的电话,虽然电话接通了,但酒后的他根本记不清对方说了什么,只记得自己满腹的委屈与愤懑。

晚上9点多,邓达抵达了中学,他站在校门对面的方家巷巷口,在寒风中等待着。此时的中学校园早已一片寂静,高三复读班的晚自习早已结束,学生们陆续返回出租屋或宿舍。

晚上11点左右,李娟终于出现了,她刚下晚自习回到在方家巷附近租住的房屋,就听到了邓达的呼喊。

面对这位不请自来的老师,李娟感到既惊讶又恐惧,她带着邓达来到巷内一处僻静角落,试图与他说清楚。

“邓老师,请您以后不要再找我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可说的。”李娟鼓起勇气说道。这句话像一根导火索,瞬间点燃了邓达的怒火。

借着酒劲,他一把抓住李娟的头发,将她狠狠地抵在冰冷的墙壁上。“我大老远跑来找你,你就这样对我?”邓达的手掐住了李娟的脖子,力量越来越大。

“救命!救命啊!”李娟的呼救声在深夜的小巷中显得格外凄厉。呼救声引来了李娟的同班同学张某。

张某正巧路过巷口,听到熟悉的声音,他毫不犹豫地冲进巷内。眼前的景象让他震惊——平日里文质彬彬的邓老师,此刻正疯狂地掐着李娟的脖子。

“住手!”张某从背后抱住邓达,试图将他拉开。邓达转身一脚,将瘦弱的张某踹倒在地。“滚开!不关你的事!”邓达怒吼道。

张某爬起来,再次扑上去阻止,邓达的拳头如雨点般落在他身上。撕扯中,张某的嘴唇被打破,鲜血直流,后颈部也留下了伤痕(后经鉴定为轻微伤)。

正在此时,另一名同学缪某骑车经过,见状立即上前死死抱住邓达,李娟和张某才趁机逃脱,逃脱后的李娟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明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西环路派出所出警。当晚值班的民警朱超、李博接到指令后,迅速驾驶警车赶往现场。

警车闪着警灯驶入方家巷,民警们身着规范警服,佩戴单警装备。在巷内约20米处,他们看到了站在路中间的邓达,警车靠近时,邓达转过身,张开双臂示意停车。朱超停下车,发现邓达额头有血迹。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邓达绕到驾驶室一侧,突然挥起拳头,重重地砸在警车玻璃上。“咚”的一声闷响,在寂静的夜空中回荡。民警李博立即下车喝道:“你干什么!警车你也打?”

面对民警的制止,邓达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他扑向李博,撕扯着李博的警服,锋利的指甲在李博脸上抓出血痕。“你们这些警察,抓我?你们一家三天都要死!”邓达咆哮着,将李博肩部的对讲机打落在地。

民警朱超见状立即上前,试图控制邓达。就在他靠近的瞬间,邓达挥起右拳,一记重拳狠狠砸在朱超的左眼上。“啊!”朱超惨叫一声,顿时感到左眼剧痛,眼泪无法控制地涌出,视线一片模糊。

“我的眼睛被他打到了!”朱超向同事喊道。此时,接到增援指令的靳郢路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多名民警合力,才将仍在疯狂挣扎、辱骂的邓达制服并带上警车。

在随后的侦查和庭审中,检察机关构建了严密的证据体系:

监控视频画面显示,邓达主动砸车、首先攻击民警、挥拳击打朱超面部的动作清晰可见;除了两名受伤民警的陈述高度一致外,现场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也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鉴定意见显示,民警朱超左眼部挫伤构成轻微伤,学生张某后颈部损伤同样构成轻微伤,这两份鉴定意见成为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

在庭审中,邓达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喝了酒,一时冲动……打了警察一拳,我不是存心的。”虽然辩护人提出了“酒后无意识”、“初犯偶犯”等辩护意见,但邓达本人对主要犯罪事实均予以承认。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邓达与李娟之间不寻常的关系逐渐浮出水面。这名1981年出生的中学教师,本应是教书育人的楷模,却与自己的学生产生了超越师生界限的情感。李娟在证言中坦言:“我与他关系暧昧。”

李娟复读本想要重新开始、摆脱这段不正常关系的选择,但邓达的纠缠不休,最终在酒精的催化下演变成了这场暴力事件。

邓达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而且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情形,根据刑法第277条,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对此,你怎么看?